2011/03/04

做九成五 / 九成按揭的壞處

做九成五 / 九成按揭要比樓價3.x%按揭保險費, 樓價升左未必做到加按, 亦唔可以轉按, 因轉按要比多次按揭保險費, 銀行亦要求你同層樓買保險, 一年約1, 2千蚊左右. 另外, 利息支出當然會多o的. 大既係咁多壞處.
不過, 好處係令人容易上車. 唔做2按, 如樓價200萬, 比3成手期+雜費, 差不多要70皮cash, 一般打工仔好難儲到70皮呢~

轉按時如果做番7成,咁就唔需要再比多次按揭保險費,因為7成按揭,唔需要HKMC批。當然要貼錢落去,除非樓價升咗。
儲多一兩年錢去做7成按揭係好,不過要睇妳宜家租樓住既支出。租多一兩年,支出多咗,可能得不賞失。除非宜家唔駛租屋住。

2011/03/03

簽租約

1. 簽租約前, 要睇晒工作及入息証明,通常要睇幾耐的,半年?一年?需否將工作及入息証明影印留底?
2.通常收2個月按金, 對嗎?
3.經紀佣金是全包金額的一半, 還是扣除管理費及差餉後的一半呢?
4.是否一定要打厘印?
5.通常你會給租客幾耐免租期呢?
6.租客收據, 是否在文具店買本返來寫就得呢?
7.有無什麼地方要留意的呢?

工 作同入息証明當然係睇現在的啦!其實主要都係睇下係做乜公司同埋現在收入係幾多,夠唔夠錢交租先?記住影印身份証同確定工作証明係真的啊!通常係收兩個月 按金和一個月上期,一般佣金都係簽幾多錢就比半個月租做佣金,打唔打厘印你自己決定,不過唔打第日有事要追租補打要罰錢,免租期無一定,無又得,兩個星期 又得,你鐘意點都得,收據都係你鐘意買又得,用電腦印又得,其實你想點都得,最重要就係簽之前大家講清楚,以免之係爭議,有一點要留意就係一定要係租約度 加上租客所有人命及個人財產保險由佢自己負責,有乜東瓜豆腐都唔使麻煩到你啊!一般也會買家居保險,起碼有個保障啊!


稅局以下網址可幫手計租約印花稅
http://www.ird.gov.hk/chi/ese/sd_comp/csdta.htm
另外, 唔打印花稅/ 遲打都會有罰款, 如一項須課印花稅的文書沒有在指定加蓋印花的期限前或之內加蓋印花,印花稅署署長可在收到印花稅款及罰款後為該文書加蓋印花。徵收的罰款表列如下:
逾期時間
罰款款額
不遲逾1個月印花稅款額的2倍
遲逾1個月但不遲逾2個月印花稅款額的4倍
在其他情形下印花稅款額的10倍
 

開有限公司HOLD樓唔好處5678

我HOLD 物業果間有限公司係新買番黎轉名,一個股東公司,完全冇 Financial Statements,咩資產都冇,係空殼公一間,但我以個人擔保去借,我在銀行可以借到。銀行主要睇番公司借錢目的、股東個人信貸紀錄同還款能力而決定 批唔批貸款。因為我出糧間公司我係股東之一,所以銀行要埋我公司既稅單同Financial Statements,再加上我自己個人既稅單,銀行收租紀錄,租約Copy......咁就會批,我個case 係無難度。如果唔係自已公司出糧就仲簡單,只要準備糧單、稅單同銀行月結單已經OK。

一個人既信貸額,銀行一做個SEARCH就知,我問 過BANKER,不過信貸資料庫暫時係冇擔保人紀錄,只有銀行內部先知。如果再攪第二間公司果陣搵第二間銀行做按揭,A銀行既內部擔保人資料在 B銀行係無紀錄。成立有限公司係有成本,不過佢都可以食左好多開支,例如,經紀佣金、厘印費、律師費、....、飲飲食食。有限公司部份開支係可以扣稅, 但係以個人收入評稅就要硬食。所以要視乎情況先決定用唔用有限公司黎HOLD物業,呢個要自己計數,唔好為開而開。

我會計師話有樣野叫做 Capital gain,香港現行既稅制只要附合某D條件 Capital gain 係可以免稅,但係炒樓快黎快去呢樣就未必用得著呢招。因為我個會計師會佢最了解我同我公司個情況,佢會幫我度個最有利既安排,可以合法地去減小稅項支出。

"個人炒樓賺錢,只要有合理解釋,有可能將利得稅豁免"--好同意! 我有個朋友就老作左好多借口,咩買比阿媽住阿媽唔鐘意之後賣左;咩風水師傅睇過話唔岩我住之後賣左;咩想阿仔返學近D但最後阿仔報左第二間學校.... 。佢係擺明炒樓想避稅!

開有限公司HOLD樓唔好處1234

1) 根本唔方便借錢,銀行要求公司提供最近1-2年Audited Financial Statments, 如果公司跟本無運作, 無資產, 係好難借到錢, 仲要個人擔保, Personal Guarantee, 係有限責任.
2) 自己做擔保人,同時擔保幾間公司就可以盡借, 係唔得既, 一個人既信貸額, 銀行一做個SEARCH就知, 與公司數目全無關係, 反而公司有一定成本:
A) 成立有限公司, 搵服務公司費用, 例如Conson, (以我所知香港最出名既公司而收費好平), 約收$1,400; 註冊費用$1,730, 商業登記, 每年$2,600, 今年政府減價收$450, 年報$105, Audited Financial Statments 每年$3,500-$5,000.
有限公司炒樓賺錢收Profit Tax 16.5%, 比個人Profit Tax 高.
B) D貴價物業用一間有限公司黎HOLD,要轉賣既時候就可以ONLY賣間公司,可以避開勁貴既厘印。(理論上對, Shares Transfer Stamp Duties: 0.125%X2 +$5 instrument of transfer VS. 3.75% for property transfer with price more than around 6M)
如果是有限公司,買方會極不願意買左間公司, 因為,
1) 對方跟本唔知你間公司除左所HOLD物業外, 會唔會有其他負債, 買左有負債既公司, 隨時被人清盤, 連層樓都無埋, 現實上, 10個買家, 9個不願意買公司, 寧願俾3.75%Stamp Duties直接買物業, 而唔會買公司, 怕有風險。
2) 有限公司每年有固定使費, 此外, 個人炒樓賺錢, 只要有合理解釋, 有可能將利得稅豁免, 但有限公司, 因Profit Making 性質, 好難豁免利得稅. 我做TAX PLAN, 幫左幾個個人客慳左利得稅{#icono_6}
3) 如問銀行借, 每年都要Review 間公司, 睇盤數, 好煩....
4) 點解咁多人都要俾3.75% Stamp Duties, 而唔開公司, 我諗大家睇完都知點解啦.




1) 跟據稅務條例Section16, 所有支出用以直接產生收入的, 都可扣稅, 因此,就算個人炒樓, 經紀佣金、厘印費、律師費全都可以在炒樓收入扣減, 但飲飲食食就未必可扣減。
2) 如HOLD物業收租收入, 即investment income,
A) 如有限公司HOLD, 可將一般維修使費, 部分飲飲食食扣減, 但裝修設備如冷氣機等, 就要Claim Depreciation Allowance (I.A. 及A.A.), 及CBA(4% per year), 未能一次過扣減.
B) 但如個人收租, 以上使費不能扣, 但可享有20%Statutory Deduction, 即收100,000租, 只計你80,000, 有20,000免稅.
所 以, 我做左會計師樓十幾年, 如只HOLD一個物業, 覺得通常個人HOLD好過有限公司HOLD, 不過, 我對住客人, 一定叫佢開有限公司, 因為老細吩咐, 個客開有限公司, 又可賺公司成立費, 秘書費, 每年會計核數費.....如果唔叫客人開有限公司, 我D人工邊個俾呀, 哈哈.
另外, Captial Gain 係豁免利得稅重點, 以往視乎5個重點:
1) 買入動機;
2) HOLD樓時間;
3) 買賣物業數量;
4) 賣出原因;
5) 買進期間有否自住, 出租或裝修;
不過, 近年稅局查得好緊, 時常出Quiries, 所以而家仲有好多其他相關範疇....
不過呢D範疇係商業機密, 唔方便公開討論....
總之, 大家要清楚各好處及唔好處, 再決定開唔開有限公司HOLD樓啦

定息按揭和二千萬以上六成按揭的啟示

就以近期熱門的屋苑翠屏花園為例:樓價100萬,供七成供30年,選十年定按3.78厘,月供3250,利息支出2200,咁即係話以市值租金5000減差管再減供款賑面都有一千剩,實質連供本就有二千,以首期三十萬計實質回報咪有八厘,即係叫你買樓收租唔使驚啦!

或者你諗住買本自住又無首期,咁咪做九成半按揭囉(唔知得唔得呢?當佢得先啦!)!首期五萬,月供4400,利息支出3000,咁係咪平過租重每個月儲緊1400,點解唔買呢?保証十年唔加你租喎!如果真係咁,個市點會跌呢?

1. 一舊樓,約值百三萬,供完。現正出租,租金五千。
2. 自住樓值約260萬,供緊。打算明年或後年贖回。但贖完手頭會幾乎冇晒現金。
3. 供兩層樓,壓力頗大,因為份工唔太穩陣
4. 樓按不能做到三十年,認為靠租金應該唔夠供。
所以, 贖回係咪最穩陣?

能否財務自由其實真係靠你自己!


在這裡幾個月時間,看到很多朋友真的有去實踐,我為他們一步步走向財務自由而高興。
有一個朋友我一定要講一講他的歷程,希望大家能參考一下,希望那個朋友不會介意啦!
之 前有個朋友跟我說有一個市值約二百三十萬的單位,還有兩年便供完(現時月供$5500),但是現在每個月是負現金流,覺得很吃力,希望賣出後以現金買回一 個平一點的單位減輕負擔,但是我覺得這個做法只能減輕負擔,而且降低了生活質素,亦並未能帶來正現金流,更未能走向財務自由啊!故我建議他去加按七成做三 十年(月供$5800),把套出來的現金去買另一個單位收租,以租供樓便能有正現金流了,想不到他立刻坐而起行,真的令我佩服!
雖 然他現在還未購入單位收租制造正現金流,但是我相信要做到一點也不難呢!我作了一個建議就是把加按的一百五十萬,拿一百萬去買一個翠屏花園,若能月租五 千,那麼便只需每月補貼一千多元便夠供款了,最重要是還有五十萬在手啊!剩下的五十萬可以拿三十幾萬做首期買多一個,月供約$2500,如也租出五千元, 那麼他便已經有正現金流了,還未計供本部份呢!就算利率上升,那餘下的十多萬也足以讓他渡過寒冬吧!若如我所願翠屏能追回市價120萬,他才拿回第一個單 位去做按揭,那麼其實第一層樓便可按回84萬,那麼其實首期支出只是十多萬,就這樣他便能一步步走向財務自由了!最重要係全部按揭加起來才一萬多一點,而 手上還餘一百萬啊!
在 未認識我之前他的想法其實跟一般穩陣派一樣,著重快點把樓按供完,這個是無可否認的保守和安全的做法,但是卻不能令他財務自由,最多只能讓他的基本開支減 低吧!若是沒有了工資收入,便要為日常生活開支而擔憂了。這麼你可能會覺得為何不在沒有了工資收入才去加按呢?問題是沒有了收入又有誰會借錢給你呢?那麼 賣樓便是唯一的做法,而亦是為何會有筍盤出現和我常說問地產有沒有人等錢洗的原因吧!因為就是太多人也沒有危機感,一直也是等到問題出現才去解決,但是到 時便是給機會控制了你,而不是你去控制機會啊!

2011/03/02

朋友是互相利用的嗎?

朋友是互相利用的嗎?
2009/9/5 上午 12:58:32
網誌分類: 其他
我們不會是萬能,也不會是無能。所以天生我材必有用,每一個人也一定有
他的優點,不管是多少一定會有的。

在我的字典內永遠相信識多一個人好過識多一個字,因為只要有朋友,唔識
咪問人囉!哈哈!但係我諗唔係好多人肯認同朋友是用來利用的,原因可能
是『利用』這個名詞始終帶點貶意吧!也好像失去了朋友的意義啊!那其實
朋友的意義是什麼呢?互相幫助?互相分享?那麼又不一樣是在利用朋友?
只是字面不同吧!所以我一向也承認我在利用我的朋友,我有問題一定找朋
友幫忙,找他們傾訴,我一定會用盡我身邊的朋友以達到我的目的,但同樣
我也很喜歡我的朋友利用我,這代表我有利用價值,也代表我有存在價值,
所以我能幫的我也一定會幫吧!

曾經有些朋友跟我說不想麻煩別人,那我相信你也不想別人麻煩你吧?那麼
你又認為朋友是用來做什麼的呢?如果每個人也不希望麻煩別人,也不想別
人麻煩他,那麼這個社會便不會進步了!曾經有個朋友想分間套房出租,但
是因他沒有經驗,所以畫來畫去也不滿意,當我知道後我問他為何不請教某
君(一個專門裝修套房出租的師傅),但他說因不想麻煩別人,所以便這樣浪
費了很多時間了!但最後我也替他找了那個師傅出馬,不消數小時便把整個
單位設計好,那你覺不覺得我那個朋友太笨呢?

當然若你只懂利用別人而不付出,別人有問題時你總擺出一副事不關己的模
樣,那又怎能要求你有問題時別人會幫你呢?所以就從今天起好好去利用你
的朋友,也好好被你的朋友利用吧!好像我其實最叻就只是計數,所以我會
運用我的專長去給人利用,同時我亦會在有問題時好好去利用我的朋友,所
以我要認識更多朋友給我利用,也希望能有更多人會利用我,這樣這個社會
才會進步啊!所以是利用也好,是互相幫助也好,不要去介意一個名詞,只
要能利人不損己,給人利用又何防呢?

2011/03/01

第三式:配股

配股是上市公司選取特定人士,然後向其發售股份。相對於供股及公開發售,配股的好處是所需時間較快,可以較容易捕捉市況上落而行動。公司普遍會委聘經紀行出任配售代理,協助物色有興趣的投資者。另外,公司必須刊登公告,披露有關配股的詳情,包括配股的原因及集資用途等。

配股大致上可以分為三大種類:配售舊股、配售新股及先舊後新配售(Top-up Placing)。前者涉及原股東減持舊股,上市公司將不會獲得任何新資金;相反,後兩者涉及發行新股份,再售予特定承配人,上市公司可以籌集新資金。

配售舊股本身不會攤薄小股東的股權百分比,也不會影響上市公司的每股盈利。公司原股東出售手上股份,減低持股量比例,原因可能是對公司的前景信心下降,或者覺得股價已經達到或高於合理水平,甚至是原股東出現財務問題等。

配 售新股涉及發行新股集資,目的可能是為了收購資產、投資、減債或作為營運資金。收購資產及投資皆能令公司的總資產增加,但另一方面因為發行股數亦同時增 加,每股資產淨值或會有所增加或減少。對於每股盈利的影響,要視乎收購資產及投資能否增加公司盈利,從而彌補發行新股的攤薄作用。

假若新股發行價高於每股淨值,配股完成後將把原來的每股淨值拉高,對原股東有利。但是配股價低於每股淨值的話,則會產生攤薄作用。因此,配股價愈高對原股東愈有利;反之則愈會產生不利的效果。

先舊後新「速戰速決」

至於先舊後新配股,大股東會把自己持有的股份先行配售予承配人,然後再認購新股。以此方式配股,新股的發行價不可低於大股東舊有股份的配股價。此外,公司發行及售予大股東的新股數目,也不可超過其先前配售予承配人的舊股數目。

先舊後新配股的優點是「速戰速決」,承配人可以即時獲取公司的舊股,大股東則於14 天內完成認購新股,前者便可以避免承受期間市況波動所帶來的風險。

為免小股東利益受到損害,上市條例對於配售新股有一定的規定【上市條例小檔案】,上市公司要使港交所信納承配人的獨立性。俗語有云: 「你有張良計,我有過牆梯。

」本港上市公司大多數由大股東所控制,除了擔任董事局要職外,也掌握了公司的運作權。上市公司透過配售新股可以「吸水」之餘,不排除大股東也可以達致另類目的。

配售新股賣殼兼退敵

假 若原大股東對公司業務意興闌珊,但又感到「殼股」有價,可以與「新老闆」暗地裏達成「賣殼」協議。首先,上市公司向「新老闆」的「獨立」友好配售兩成新 股,即擴大後股本16.67%。接着,上市公司向「新老闆」發行兩成新股收購資產(即第四式的代價發行),使其持有擴大後股本16.67%。最後,原大股 東可以向「新老闆」另一「獨立」友好,出售被攤薄了的20.1%股本,完成離場。計及兩名「獨立」友好的持股, 「新老闆」合共取得50.7%股權,實質控制公司又毋須提出全面收購,一舉兩得【圖2】。

配售新股也可以成為大股東「退敵」的招數。在新 世界發展(017) 力抗英國對沖基金TCI(TheChildren's Investment Fund Management)狙擊一役中,被市場稱為「兒童基金」的TCI充當了「壞孩子」的角色,在市場大手吸納股份,衝擊大股東控制權。面對「壞孩子」的步 步進逼,公司為免重蹈領匯(823)的覆轍,惟有透過配售新股予「獨立」承配人,去沖淡對手股權;然而,承配人的「獨立性」受到證監會質疑,最後要把配售 股份數目減至不足一半,而TCI 於半個月內大賺近2 億元下「撤退」,大股東才成功退敵。

第四式:代價發行

代價發行是上市公司發行股份作為交易的代價,既可以是全數以代價股份「埋單」,也可以是「獎金加獎品」(現金加代價股份)形式進行。一般而言,上市公司利用代價股份支付全部或部分交易代價,通常涉及收購、合併或分拆等行動,以避免支付大量現金影響公司運作。

其好處是公司只須開動「印股票」的機器,而毋須支付現金(或支付小量現金),便能夠買得「心頭好」。假若收購交易對公司未來發展帶來裨益,將可消除因發行新股所引致盈利攤薄的影響,長遠而言有利公司股價。

相反,其壞處是發行代價股份作為重大收購合併的交易代價,將會對上市公司造成巨大的攤薄效應。

當代價股份的發行價出現重大折讓的時候,可能會拖累公司股價,導致現有股東即時「損手」。

善 於「東征西討」的利豐(494),於過去十多年的「征戰」中,包括2000 年收購服務及百貨產品採購商Colby、2003 年收購成衣採購商International Porcel ain 及世冠製衣、2007 年收購保健、美容及化妝品供應鏈管理服務商CGroup、美國成衣製造及品牌管埋公司Regatta,以及2010 年私有化利和經銷等,就是「又畀獎金,又畀獎品」,可以喻為上市公司「獎門人」。

水四式之上篇

第一式:供股

供股是指上巿公司發行新股給予現有股東認購。公司需要甄別股東的資格,即除權日前仍持有公司股份的投資者,再按合資格股東當時的持股比例,去配發供股權(Rights,俗稱「威士」),讓其認購公司發行的新股。

公司將以每持有一股現有股份可認購一股新股,即1供1 方式,又或其他倍數的比例,讓合資格股東認購新股。此外,合資格股東更可申購「額外供股股份」,即申請認購其他股東放棄認購的供股股份。

在建議供股之時,除權日便會訂出。除權日開市前,正股股價將會按供股比例及供股價有所調整【圖1】。若供股價較上一個交易日存有較大折讓,將會大幅拖低除權日開市前的調整價,手持正股而又未有供股的投資者將要承受正股股價下跌的虧損。

供股取決四大因素

小股東「供」或「不供」,主要取決於四大因素:一、大股東持股量。以近日九倉(004)供股為例,大股東會德豐(020)持股量高達五成,兼且擔任包銷商,小股東自然有信心跟隨供股。

二、供股集資目的。目的不外乎是用作收購、等待將來投資機會、營運資金及還債。後兩者顯然沒有為公司增值,故此可能會受到小股東的摒棄。

三、供股比例及折讓幅度。表面上,大比例固然不受歡迎,大折讓則可讓更多小股東參與,後者勝算較高。實際上,供股涉及權益攤薄,甚至包銷商收貨等動作,小股東未必會穩勝。

四、供股頻率。「抽水」愈頻密,股東愈遠離。

以 有「抽水大王」之稱的官永義為例,旗下永義國際(1218)1995 年上市至今, 「抽水」紀錄足有一疋布長。1997 年5 月2 供1,12 月再2 供3,1998 年6月2 供3,1999 年9 月2 供1,2000 年2 月1 供1,2001 年8 月2供1,2002 年2月1 供1,8 月再1 供3,2004 年5 月2 供1,2006 年3 月2 供1,10 月再1 供3(高仁聲明,可能有抄漏!)。如果散戶對此股「不離不棄」,由頭跟到尾的話,「一手黨」的1000 股會變成持有超過300 萬股「重貨」,為當初股數3000 倍以上!

小股東通常會視供股為洪水猛獸,避之則吉。因為供股會導致發行股數增加,每股盈利、派息及資產淨值均會被攤薄,令股價有下跌壓力。其實,供股本身屬於較公平的集資方式,小股東可以因應公司的前景作出取捨。

如果小股東無意供股,可以放棄這個權利,於市場上沽出「威士」。而一般「威士」買賣期只維持約一個星期,其性質類似一隻「末日輪」,基本上時間值(Ti me Value)等於零,餘下大部分均是內在值(Intrinsic Value),即是正股與供股價之間的差距。

奈何部分上市公司會利用蠱惑招數,多數是以大比例供股、「刁鑽」的供股比例入手,去攤薄資金不足的小股東,以達到價值轉移之目的。先講大比例供股【表】;高仁以為去年的1 供9 已經「好搶錢」,殊不知新一年更加誇張,比率高至1供26、1 供30 亦有。

小股東投資二三線股票,通常以小注短炒為主,期望賺取股價升幅。部分大股東可能希望「收乾」貨源,以大比例供股去「嚇窒」小股東,而為免進一步「抬錢」供股,大多數會選擇知難而退。

另 外,部分上市公司會提出以「刁鑽」的比例去供股,不排除其目的是要達到財富轉移的效果。以滙控(005)為例, 「世紀供股」的比例為12 供5,為何不是12 供6 或者2供1 呢?再以渣打(2888)為例,2008 年供股比例為91 供30,為何不是90 供30 或者3 供1 呢?

「刁 鑽」比例製造財富轉移原因在於「碎股」之上。由於小股東往往是「一手黨」,上市公司以「刁鑽」的比例去供股,便能夠替小股東製造更多不足一手的「碎股」。 若果小股東需要變現的話,惟有到「碎股板」出售「碎股」,但賣出價會呈較大的折讓,造成金錢上的損失。不排除大股東再以低價收集,把「碎股」湊合成一手股 票,從中獲益。在不經不覺間,小股東的財富已轉移到大股東手上。

假設上市公司N 每手買賣單位為1000 股,建議以17 供3 比例供股。「一手黨」跟隨供股的話,將會持有1174 股(一手1000 股+ 174 股碎股)。

換言之,散戶尚欠826 股,才能夠湊足多一手。散戶惟有將碎股「賤賣」予「收買佬」,如是者不排除所有「平價」股票最終會輾轉落在大股東手上。

公開發售屬於供股的一種,上巿公司發行新股給予現有股東認購,但海外股東將不會獲得參與的資格。此外,本地股東所獲配發的「威士」是不得出售或轉讓,也不可以申購「額外供股股份」。

第二式:公開發售

有 鑑於「威士」是不得出售或轉讓, 「投降」不供股的股東也不能夠彌補除權日股價調整的損失,故此會平白奪去小股東的利益。海外股東為免招致巨大損失,大多數會選擇在除權日前沽售股票,這可 能會對股價構成嚴重沽壓。相反,大股東及包銷商大多數會按比例供股,則不會招致任何損失。

以本港而言,上市公司以供股方法「吸水」較為常見,公開發售方法則較為罕見。由於「威士」無法出售或轉讓予有興趣參與認購新股的投資者,一般來說,上市公司進行公開發售所接獲的有效認購股份申請比率會較低,造成有較多的發售股份不獲認購。

過 去,有上市公司曾經「臨門」更改「吸水」招式,由原先的第一式供股修訂為第二式公開發售。公司解釋,由於在公開發售過程中不會買賣任何「威士」,根據現有 股東的新股配額,可以確保股東基礎的穩定性,並且向現有股東提供機會參與公司成長和共享利益,比較以供股集資更為優勝。當了解到供股與公開發售的分別後, 讀者又會否認同公司的說法呢?

本欄逢周二刊出,下周會介紹上市公司「吸水大法」的另外兩式,即配售和代價發行。

除權價及供股權理論股值計算方法:「大笨象」滙控的「世紀大供股」,以12 供5 方式進行,每股供股價為28 元,集資125 億英鎊(177 億美元)。除權日前一天收市價38.45 元。

除權日開市前的調整價=

〔(除權日前一天的收市價x 每份持股基準)+(供股價x 可供股

數)〕÷ 供股比例總數

=〔(38.45 元x 12 股)+(28 元x 5 股)〕÷(12 股+ 5 股)= 35.38 元供股權理論股值=(除權後股價- 供股價)= 35.38 元- 28 元

= 7.38 元

*如果除權當日滙控股價跌至理論價格35.38 元,未有供股的股東便可能要額外承受每股下跌3.07 元的虧損。

上市條例小檔案

■如果供股將使上巿公司的已發行股本或市值增加超過50%(不論增幅是因單一次獨立供股,還是與過去12 個月內已進行的所有其他供股及公開發售合計),上市公司便須獲得股東批准。在股東大會上,控權股東將不能就供股建議投票。

■除非獲得股東批准,否則主板公司不可以在上市的首12 個月內進行供股,而創業板公司的限期則為上市的首6 個月。